起重设备吊装(起重吊装最新规范)

一、建设部87号文中关于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指的是什么,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建设部87号文对起重机械设备的规定:

1、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超起吊装组装过程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是一种将大型设备或构件从地面或低处抬升到高处并进行组装的技术方法。2.的原因是因为某些设备或构件过于庞大或重量超过人力或普通起重设备的承载能力,无法直接进行组装。因此,需要使用专业的超起吊装设备和技术来完成组装任务。3.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a.计划和准备:在进行超起吊装组装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这包括确定起重设备的选择、制定安全方案、评估承载能力、确定吊装点和吊装路径等。b.设备搭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超起吊装设备,并进行设备的搭建和调试。这包括搭建起重机械、设置吊装绳索或钢丝绳等。c.吊装操作:根据计划和准备工作,进行吊装操作。这包括将起重设备定位到正确的位置,将设备或构件吊离地面或低处,然后将其抬升到目标位置。d.组装和固定:一旦设备或构件到达目标位置,需要进行组装和固定工作。这包括将各个部件正确连接、调整位置、进行紧固等。e.安全检查和清理:完成组装后,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或构件的稳定和安全。同时,还需要清理吊装现场,确保周围环境的整洁和安全。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高效、安全地完成大型设备或构件的组装任务。

三、起重吊装最新规范

回答如下:起重吊装最新规范是GB/T3811-2018《起重机安全规程》和GB/T14406-2017《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这两项规范对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监管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起重吊装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有一些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如JT/T1005-2017《公路桥梁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和Q/YJH001-2020《起重机安全管理规定》等,也为起重吊装的安全提供了指导。

四、起重机吊装设备应急演练步骤

起重机吊装设备应急演练的步骤如下:1.编制应急演练计划:确定应急演练的目标、主题和时间,并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2.组建演练团队:确定演练团队的成员,包括组织者、指挥员、观察员等,每个成员需要了解自己的角色和职责。3.确定演练场景: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演练,考虑到现实环境,模拟起重机吊装设备的应急情况。4.制定演练方案:根据起重机吊装设备的应急情况,制定演练方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指挥调度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5.进行模拟演练:按照演练方案进行模拟演练,根据设定的应急情况,组织演练团队进行应急响应、指挥调度、危险处置等环节的操作。6.评估演练效果: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包括对演练过程的评价和演练团队成员的表现评估,发现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案。7.演练总结和总结报告:整理演练的经验教训与收获,编写演练总结报告,供参与人员和相关单位参考和学习。8.演练回顾和提高:根据演练总结报告的反馈和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提高,完善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提高起重机吊装设备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吊装规范最新标准

答:吊装规范最新标准如下。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第1页特种设备安全|SpecialEquipment特种设备安全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4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六、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