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哪些)

一、培训制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工贸行业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是: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四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培训。

五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六是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能力培训等等。

四、安全管理培训内容与知识

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日常安全管理知识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哪些

(一)每年年初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有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计划内容。

(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结合岗位职业危害特点,结合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教育培训。

(三)应适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每年在宣传报道上,保证有职业危害防治内容。

(四)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三级教育只是其中一部分

六、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什么制度

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企业一般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企业安全员负责对车间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