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1.根据财经制度规定,负责差旅费审核计算,掌握出差及进修人员归院情况,督促及时报账。
2.及时或按期办理托收工作,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进行结算,及时催收劳保病人欠费和旅行住院合同。
3.负责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4.管理会计档案。
5.对各个岗位的记账凭证提出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整理装订,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理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6.负责医院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贵州省差旅费管理办法
1、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2、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三、重庆市差旅费管理办法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
职务\交通工具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软席(软卧、软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一等舱公务舱凭据报销
市级机关正副(厅)局长以上以及相当职级人员。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含四级)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软席(软座、软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在重庆市辖区外各省(市)出差的人员,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在重庆市辖区内出差的人员,到市级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市级机关定点饭店规定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按所在地、市、州住宿费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出差地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同职级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不得报销早餐补助,中晚餐按误一餐报一餐的补助方式,其标准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辖区主城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40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办法。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后,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开出的凭据报销。
四、吉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
关于这个问题,以下为吉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的范围
差旅费是指在工作任务需要外出时,用于报销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邮寄等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
1.交通费:指因工作需要出行所发生的车船票、机票、出租车费、公交车费、地铁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
2.住宿费:指因工作需要在外商务酒店、旅馆、宾馆、招待所等场所住宿所发生的费用。
3.餐费:指因工作需要在外就餐所发生的费用。
4.通讯费:指因工作需要发生的电话、传真、快递、邮寄等费用。
二、差旅费的标准
差旅费标准根据差旅人员所在职务、所在地、出差地点、出差天数等因素而定。具体标准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三、差旅费的报销
差旅费报销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报销人员必须是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
2.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出差证明和相关票据。
3.报销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
四、差旅费的管理
差旅费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差旅费应按规定标准报销,不得超标报销。
2.差旅费应严格审核,确保报销的费用合理、真实、准确。
3.差旅费应及时报销,不得拖欠。
4.差旅费应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为吉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需要进行制定。
五、深圳市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如下:
1.差旅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每年制订行政差旅费总预算,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应强制实行。所属机构独立单位的预算管理应集中管理,并列入所属机构的行政成本支出。
2.行政差旅费结算:差旅人员出差回单位后应当在1个月内提交差旅费结算单,预先缴纳的差旅费超过实际差旅费的,应当在5日内退还超额部分,未预先缴纳差旅费的应在结算时全部支付。
3.行政差旅费控制:差旅人员应合理控制出差日数、场次,合理控制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降低差旅费支出标准,防止费用超支。
4.行政差旅费审批:各类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审批差旅费的预算和结算,确保出差事由真实,差旅行程合理,差旅费用适当。
5.差旅费标准:差旅费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制定。内部管理人员的差旅费标准不得高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差旅费管理应以透明、规范、合理、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差旅活动中,应当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把好资金关。
六、出差标准及差旅费管理规定
1出差标准和差旅费管理规定是公司或组织内部规定的制度,具体标准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公司或组织而异。2一般来说,出差标准会包括出差的目的、时间、地点、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方面的要求。3差旅费管理规定则会规定出差人员可以报销的费用范围和标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并规定了报销的流程和标准。4对于员工来说,需要按照公司或组织的规定尽可能节约费用,并且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证明,以便报销时使用。同时,也需要遵守公司或组织的制度和规定,确保出差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